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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万象更新。2008年3月15日,金凤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在新城商业广场广泛开展 “3.15”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宣传现场横幅凌空、展板醒目、人潮涌动,“建设诚信金凤,优化发展环境”等标语突显了活动的主题。金凤区辖区20家机关单位、1所学校、2家企业、174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5条,展出展板74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设立咨询服务台6个,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此次活动的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参与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金凤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做出批示,要求诚信办(经统局)牵头组织好宣传活动。区经统局(诚信办)安排1名副局长具体协调组织宣传活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定场地,印制资料,制作展板。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切实做好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当天,区诚信办主任、经统局局长黄瑾带领2名副局长和8名干部职工坚守宣传场地,做好场地安排等各项工作,指导宣传活动有序开展;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宣传咨询,解答群众问题;司法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卫生局、国税局、公安局、城管局、农牧局、交通局、就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及北京中路、上海西路、铁东街、东街、长城中路办事处等部门和街道领导带队与干部职工一起布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回答群众咨询。金凤三小、人寿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保障了宣传活动有序进行。
二是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这次宣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是诚信,诚信的作用、诚信缺失的危害以及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政府行政执法职权、行政事项的依据、程序等政府诚信内容开展宣传;企业以办理优惠业务、提供优质服务为内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和谐的服务环境;学校以师德建设和学生德育教育为内容,组织学生广泛宣传,使广大师生受到了教育。
三是现场接受咨询,宣传效果明显。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局等单位专门设置了咨询台,接受群众对经济和民事诉讼程序、具体案件应诉及食品、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使行政法规知识宣传深入人心,增强了宣传效果。 |